音乐中唱名是指在演唱旋律时为了方便唱谱而采用的名称。目前,我们采用的将自然大调式中的七个基本音级分别唱作do、re、mi、fa、sol、la、si(或ti)。七个固定音节的唱名方法产生于11世纪,由意大利音乐家圭多发明。他采用自己编配的一首赞美诗每一行歌词的第一个音节做唱名,一直沿用至今(原do为ut、si为sa,后改)。
常用的唱名法有首调唱名法和固定调唱名法两种。
首调唱名法是指:将该调的主音唱作“do”,其余各音按照相应的音高关系来唱,就是以相对的音高为基础的唱名方法。当调有所变化时,只须找到该调的主音即可,而不用加入临时升降记号。
固定调唱名法是指:无论乐谱是什么调,均将C唱作“do”,即以绝对音高为基础的唱名方法。当调有变化时,音级要相应地唱高或唱低半音,但唱名却始终不变。
首调唱名法和固定调唱名法只是两种不同的唱谱方法,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一般来说,固定唱名法更适合于器乐演奏者(特别是西洋乐器)使用,而首调唱名法多用于声乐和民族乐器使用,在视唱练习中最好是两种唱名法都加以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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