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音乐学院和皇家艺术学院(皇家音乐学院和皇家艺术学院的区别)

前言

在任何时代下,音乐繁荣都是在国家综合实力强盛之下得以蓬勃发展。唐代在唐玄宗时期政治经济繁荣到达国古代封建王朝的顶峰,加之唐代帝王对音律的喜爱以及自身的积极参与音乐的研发创作,致使唐代音乐成为整个中国古代音乐史,乃至中国音乐史上最巅峰的时期。

在此背景下各种音乐制度亦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大量的音乐作品的产生就需要专门管理音乐的专属机构。

一、梨园的娱乐功能

1.表演法曲的娱乐功能

《新唐书·礼乐志》载:“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玄宗皇帝以“太常礼乐之司,不应典倡优杂伎。”为借口设立梨园,其最初目的与功能就是为满足他娱乐之私心,方便其随时随地的能欣赏到喜爱的法曲表演。

法曲为隋唐大曲的一个乐曲种类,来源于南朝梁武帝时期的“法乐”。法曲最初是用于佛教法会所用音乐,后被清商乐所吸收。其特点是清雅脱俗,伴奏乐器一般多用金、石、丝、竹等华夏传统乐器。陈旸《乐书》云:“西凉与清乐并龟兹、五天竺国之乐并合佛曲、法曲也。”

法曲根本上说,并不是一种独立的音乐形式,也不是以某一种音乐形式为主吸收其他音乐形式融合而成的一种新的音乐形式。它不是一种新乐,而是清乐、胡乐、俗乐、雅乐、道曲、佛曲等多种音乐形式的集合体。

唐玄宗酷爱法曲,多创作法曲,《旧唐书》载:“玄宗又制新曲四十余,又新制乐谱”。这四十余首曲目现大多已无法考证其真实性,但足以表明盛唐时期法曲数量确实较多。

左汉林博士《唐代梨园法曲性质考论》一文中考证了梨园教授的法曲曲目除《唐会要》所载十二首,另有还有可考的法曲曲目十二首,共计二十四曲左右。

2.表演燕乐的娱乐功能

沈括《梦溪笔谈》卷五载:“自天宝十三载,始诏法曲与胡部合奏,自此乐奏全失古法,以先王之乐为雅乐,前世新声为清乐,合胡部者为宴乐。”

由此,中国失去了原有的音乐形态并出现了新的音乐格局,即雅乐、清乐(俗乐)、宴乐(胡俗乐相融)三足鼎立的局面。

而梨园作为专门表演法曲的音乐机构,在法曲与胡部合奏后,其娱乐功能就进一步得到了扩张。

改诸乐曲名也反映了玄宗对胡乐汉化改革的初始;同时,梨园在法曲与胡乐新声合奏后其娱乐性功能进得到一步扩大,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宫廷俗乐音乐机构。

二、梨园的音乐教育功能

梨园设立的最初职能,是为了满足唐玄宗喜爱法曲的娱乐之心,并不是旨在推动宫廷音乐教育的发展,但梨园的设立为梨园乐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训练场所和学习环境。李尤白先生将梨园誉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座规模完善“皇家音乐、舞蹈、戏剧学院。”

可见梨园在唐代宫廷音乐教育进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及地位。笔者这里试从梨园中执教乐师的教授情况与梨园小部中的教育分析梨园中的音乐教育功能。

三、从执教乐师看梨园音乐教育

梨园中的主要组成以乐人为主体,而乐人的演出表演需要大量的学习与训练。负责执教乐师是则是梨园中音乐教育事业的不可缺失的中坚力量,而李尤白先生将梨园中的执教人员称为“乐营将”。梨园作为直接服务于皇帝的音乐机构,其执教乐师除皇帝自身外,其他执教人员主要梨园的技艺超群的伶人负责。

1.皇帝亲自教授

张枯《李漠笛》:“平时东幸洛阳城,天乐宫中夜彻明;无奈李漠偷曲谱,酒楼吹笛是新声。”元稹《连昌宫词》:“漠摩笛傍宫墙,偷得新翻数般曲。”据说玄宗在洛阳时,夜宿上阳宫,夜晚十分演奏了自己创作的一首新曲目恰巧被路过的少年笛手李漠听到。

第二年日元宵灯会时玄宗微服出游赏灯,听到有人在演奏自己昨夜创作的新曲目玄宗从笛声中便听出李漠为吹笛好手,便将其召入宫廷,充任梨园笛师。

从玄宗于梨园亲授梨园乐人,再到将其隔墙偷曲的李漠召为梨园乐师,均可见玄宗本人通晓音律、技艺之超群,对梨园弟子更有着严格的要求。

2.梨园伶人教授

除帝王亲授外,梨园中执教的乐师一般由梨园伶人中的佼佼者来胜任,这些伶人不仅自身技艺高超,且能在自身表演不受到影响的前提下对梨园弟子进行培训与指导。

梨园中技艺超群的伶人众多,如李氏三兄弟、公孙大娘、李十二娘、黄幡绰、张妙娘等,他们不仅身怀绝艺且肩负对弟子的教授培育工作。李十二娘与公孙大娘同为梨园魁伶,都以剑舞闻名,李十二娘舞姿尚且如此,可见公孙大娘舞技更为非同一般,连大书法家张旭在观公孙大娘剑舞表演后草书书写技艺大增,可见其舞技之高超,杜甫更是对公孙大娘有“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的美誉。

公孙大娘作为梨园剑舞第一魁伶,亦为梨园执教师,在自身技艺不受影响的情况之下能诲人不倦,倾囊相授,培育的弟子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襄阳有才子善歌,其名声广为流传,因此被纳入宫廷梨园中成为梨园弟子,并且负责教习梨园中女乐。

又见《唐故赠陇西郡夫人董氏墓志铭并序》记:“是以列圣佳其艺能,六宫推其德美,虽修娥已老,椒房之责人;而罗袖时翻,授梨园之弟子。”从此墓志铭可看出,董氏因才能出众,品德高尚而被皇帝纳入梨园中,并负责教授梨园弟子。

由上来看,梨园中的执教乐师上自玄宗皇帝本人,下至普通乐将营,其本身就具有初出众的才能,其教授的弟子亦是技能过人。正是梨园伶人执教乐师将自身最擅长的技能授于弟子,才使得梨园成为唐代宫廷音乐机构中的表演水平最高的机构。梨园中的教习与训练活动,极大的提升乐人自身水平的同时,客观上推动了唐代宫廷音乐向前迈进的步伐。

3.梨园“小部”中的音乐教育

《新唐书·音乐志》云:“梨园法部,更置小部音声三十余人。”④梨园中教授法曲的部门被称为“梨园法部”,而法部中更设有“小部”来专门学习法曲。《新唐书·音乐志》:“值梨园法部置小部音声,凡三十余人,皆十五以下。天宝十四载六月日,时骊山驻跸,是贵妃诞辰。上命小部音声,乐长生殿。仍奏新曲,未有名。会南海进荔枝,因以曲名《荔枝香》。”

由此可知,梨园法部有三十余名十五岁以下的孩童,被称为小部音声,是玄宗在梨园特别设置的小型乐队,其性质类似于今天的儿童演出团体或童声合唱团。

天宝十四年,杨贵妃生辰,小部曾于长生殿演奏过新曲目,恰逢南方荔枝上供,因此小部演出的新曲目被命名为《荔枝香》。

唐袁郊《甘泽谣·许云封》记载:“许云封,乐工之善遂者,……云封曰:‘某任城旧士,李暮外孙许云封也……谓某性知音律,教以横篴,每一曲成,必抚背赏叹。值梨园法部置小部音声,凡三十余人,皆十五一下。”从许云封事迹可看出其人梨园小部艺人技艺超群高超,也从侧面印证了梨园小部的真实存在。

梨园中选取十五岁一下儿童进行教习培训,这体现出梨园中的音乐教育有着先进的教育观念,不但注重乐人技艺的培养,更注重乐人培养之间的的传承性。

总结

唐代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的最顶峰,其音乐发展也达登峰造极的状态。安史之乱后,唐王朝由盛及衰,其音乐发展进程也从宫廷音乐占主导地位转到民间音乐兴起繁盛的重要过度时期。

梨园作为宫廷俗乐音乐机构,直接参与并见证了这一中国古代音乐发展史上的重大转戾,由此可见:

梨园早与汉代开始就已经存在。到唐时期,梨园最初只为皇家禁苑中的一处果园,供皇亲贵胄宴饮游乐;唐玄宗李隆基时,梨园成为皇帝的为满足个人私欲,专门进行法曲教学与表演的音乐场所,后在发展的过程中成为唐代宫廷燕乐表演机构。

在研究梨园问题上,梨园遗址所在是有关梨园研究的焦点问题,关于唐代三处梨园遗址问题,经笔者研究总结认为,长安梨园在光化门北这一说法最具有信服力,其余说法皆缺乏证据。

关于华清池梨园的研究,经笔者分析其考古发掘报告,并未发现其遗址有训练演出的场所的痕迹,只有人员居住的生活印迹,故笔者认为,华清宫梨园遗址应为梨园乐人随驾至华清宫是所居住遗址,并非华清宫另有梨园。关于东京洛阳是否有梨园现阶段并无历史典籍与考古发现能证明洛阳有梨园。

在梨园功能与的问题上,笔者以史料为研究基础以现出土的志铭为辅助材料,认为梨园的主要功能分为娱乐功能与教育功能。

其娱乐功能旨在满足帝王用乐喜好,表演曲目也以皇帝喜爱的法曲为主,后其娱乐性功能进一步扩大,成为与教坊性质一致的俗乐表演机构;梨园中的音乐教功能并不是主动积极的进行,在梨园乐人日常训练与乐人培养的过程中,间接的推动了唐代宫廷音乐教育教育事业向前发展的步伐。

梨园中的执教人员除皇帝妃子亲自教授之外,一般以梨园中才艺出众的伶人担任,这些优人不但能在完成自身演出的任务的情况下对弟子进行教导,为梨园培养了大量优秀的乐人。

梨园气数虽只有短短数十载,但梨园对唐代音乐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与影响。“安史之乱”中大量的梨园乐人散落民间,导致宫廷梨园的衰落。

但从客观上讲,大量梨园乐人流落民间,将昔日宫廷音乐带至民间,导致宫廷音乐的下移,促进了民间音乐的蓬勃发展;梨园乐人的散落,使得民间文人雅士与宫廷乐人之间的相互的交流更为容易,这也是民间词乐发展的重要契机。

从长远意义上来看,梨园是唐代音乐发展的缩影,梨园音乐文化不仅影响唐代音乐发展的进程,也辐射到中国周边国家并对其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唐代梨园研究这一课题在研究唐代音乐史上无疑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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