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大学全名叫什么

前言

俄国第一部大学章程产生于 1804 年,它是指导俄国教育体制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迈出了俄国现代大学教育体制产生、发展、成熟的第一步。正因如此,才为 1835 年章程的出台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推动了大学最终成为民族教育、科学和文化中心,进一步明确了大学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使得 1804 年形成的大学团体最终成为按照自身规律发展的独立组织,

不仅和外界有密切联系,而且在法律上得以发展。

1804 年第一个大学章程筹备、并最终以法令形式确立和实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莫斯科大学占有特殊地位。对于俄国其它大学而言,在教育方法、科研和文化教育工作中,莫斯科大学成为大学改革和原则模式的特殊“实验室”。1804 年章程成为国家高等教育体制的开端。

亚历山大一世统治初期制定第一个大学章程

建立在科学院大学基础上,而实际上没有起作用的彼得堡师范学院完全衰落了。在莫斯科,大学附属中学只有一所,而叶卡捷琳娜二世建立的各省及县级中心小学实际上也没发挥作用。看到初等和中等教育不能令人满意的现状后,俄国政府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期待高等教育正常发展是不可思议的。

圣彼得堡科学院大学完全衰落,仅仅一个莫斯科大学对于整个国家而言是远远不够的。18 世纪 80 年代没有解决的大学问题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

从 1801 年 6 月 24 日开始,在秘密委员会会议上象讨论其它最重要的国家事务一样,专门讨论以大学为中心,在俄国建立国民教育体制问题,迫切希望把诸如“教育”,“人民幸福”,“人权和市民权”等形成于西方的理念在俄国广泛传播。从历史的角度看,国民教育改革是在亚历山大一世执政初期,在自由派改革的轨道上进行的。

但不同于俄国另外两个重大改革――解放农民和实行立宪政体,在国民教育领域,亚历山大一世政府的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这次大学改革是 19 世纪俄国第一个十年里所有国家改革中考虑最周密、进行最彻底的一次改革。

1803 年帝国科学院规章对 1804 年章程的影响

科学院和大学是国民教育部系统中权利相等的机构。1803 年帝国科学院规章(以下简称 1803 年规章)要求科学院同所有大学保持联系随着独立自治大学网络的建立,科学院附属的大学和中学被撤销了,科学院不可避免地丧失了教育功能而仅保留科研功能。不过,科学院院士有义务带领青年学者开展科研工作,以便随着时间推移用俄国学者补充科学院院士的位置。

从这个意义上讲,1803 年规章促进了大学的发展。在赋予科学院自由选举科学院院士的权利时,1803 年规章规定,俄罗斯学者和外国学者优势相同的情况下要优先选用俄罗斯学者。与之相似的是,在选拔教授时,1804 年章程第 62 条规定,优先选用具有专业知识和良好品质的俄国人。

19 世纪初科学院和大学获得了一定自治权。科学院大会(由科学院院士组成)是科学院最高机关,对大学委员会(由教授组成)负责。在大会和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科研问题(在大学里讨论教学问题),选举科学院大会和大学委员会新成员,从本国和外国优秀学者中选举名誉会员。但是和选举大学校长不同,科学院主席还是象以前一样由沙皇从贵族中任命。

科学院院士和副院士进入科学院的规定与教授和副教授进入大学相比,大致相同,只是相应数量不同:科学院有 18 名正式院士,20 名副院士;而大学正副教授数字的多少恰好相反:28 名正式教授,12 名副教授。

编外院士和编外教授分别为院士和教授的过渡职位,他们的数量不受限制。无论是院士、教授还是副院士、副教授都按官阶表授予相应官阶等级。科学院和大学摆脱了当局的书刊检查,取得它原本应有的权利:从科学院院士和教授中选举书刊检查员对科学院和大学出版物的内容负责。同科学院所有成员一样,大学生、教授和大学中的工作人员自由住宿,享有自己的司法权。

1803 年规章和 1804 年章程关于理论联系实践的导向极为接近。1803年规章第 1 条规定科学院的任务是完善科学,以新发现丰富科学,促进实验和观察理论及有用成果的实际应用。而大学章程要求教授不仅讲自己的科目,还要让听课者了解本国和国外最新科学发现,努力在所有学科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科学院里系和课程结构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从原来开设 8 门课程增加到 14 门课程:从自然史中分出三个独立的科学领域――动物学、矿物学和生理学,引入某些人文学科,包括政治经济学和统计学。通过物理-数学系设立的一系列教研室甚至可以说,科学院学科释义超过大学 30 年,因为只是依据 1835 年章程才把动物学和矿物学分开讲授。这对大学里系和学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按 1804 年章程,大学开始管理行政和经济事务。以主席为首(大学里相应以校长为首)的科学院大会附属管理委员会是大学理事会的雏形,无论是科学院院士还是官吏(在大学里是系主任和常任陪审员)都可以进入理事会委员会。相比之下,不难看出 1804 年章程的确在很多方面深受 1803 年帝国科学院规章的影响。

1804 年章程作为俄国大学教育改革成果确定下来

通过两所波罗的海沿岸大学的试验,大学章程终于被批准。1804 年11 月 5 日亚历山大一世签署了《批准诏书》和莫大章程及喀山大学章程文本,1805 年 1 月 17 日又批准了哈尔科夫大学章程文本。这些章程的区别很小,作为一个统一的普通大学章程成为国家高等教育体制的开端。

《批准诏书》赋予大学“新的权利和特权,更适应现在的教育”。大学被确定为“学者等级”,在对其它政府机构的关系上相当于部。但是和这些官僚机构不同,大学在教育和科学事务上享有完全自治权,有权选举自己的领导,有自己的执行机构――理事会,有对内惩治权及对自己的成员、从属人员及其家庭、留在大学里的人员的领导权,有独立的书刊检查和印刷厂,有从国外进口无关税图书、设备、“艺术参考书”和其它教学必需品的权利,有大学宿舍住宿自由。

俄罗斯大学实行的普通教育同俄罗斯的国家需求相结合。章程第 1 条确定大学为高等教育等级,是为讲授科学知识而建立的。大学里培养出来的青年将为国家工作。同时大学负有“全面推广知识”,也就是广泛教育的使命。

传统上处于“最高庇护”下的大学是由国民教育部大臣领导,受地方学区督学,同时也受教育部学校总理事会成员的直接监督。督学作为大学和国民教育部之间的中间人,不直接管理大学,而只是监督大学委员会的某些决议,通过的法令和决议是否正确执行。督学可以要求大学领导提供一切必要信息。如果为了大学利益需要沙皇批准专门的大臣命令或法律文书,督学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但实际上督学的权力强大而且非常重要,1804 年章程奠定了这个基础。

没有督学的批准,任何一个大学委员会的决定都没有法律效力。他向沙皇批准委员会提交选举的大学校长人选,批准大学生去国外实习,向教育部提交选举的系主任和大学行政机关的其他职务人员名单。没有他的同意不能实现任何一个教授和其他教师职务的任命,实际上是督学自己挑选需要的候选人。然而在很多方面督学的活动不仅没有妨碍大学团体的工作,反而推动了它的工作。

正是督学号召进行并领导了大学改革,如 М·Н·穆拉维耶夫在改革莫大,А·查尔托雷斯基和 Ф·И·科林格尔在重建维尔诺大学和捷尔普特大学的改革活动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结语

1804 年大学章程不失为创新之举,在当时确实难能可贵,它证明自由主义原则已经深入到高等教育领域,并得到法律认可。大学改革是亚历山大一世执政初期进行的所有改革中最彻底的、最成功的改革。当然,不应当把 1804 年大学章程理想化,受当时专制-农奴制等级社会制度和专制政府的影响,俄罗斯大学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同样具有历史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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