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说到世界性的大学,美国的大学是绕不过的。美国的大学“脱胎”英国的大学,却又高于英国的大学,可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最为重要的是美国国力最为强大于,其教育自然也处于发达的前列。
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为美国各个大学之首(虽然有时候其排名并不能总是第一),哈佛大学最初叫做“新(市民)学院”,这其实反应了哈佛大学的设立的精神体现。对于美利坚人来说,市民就等同于商民,而新来北美的“逃荒者”在原国度就是中产阶层。因此,哈佛大学更多地体现了美利坚的市民精神而非国家精神。谁给(捐赠)的钱多,就用谁的名字命名为大学的校名,这就是商人和资本家的心态表现!一个约翰哈佛的牧师捐赠了较多的钱财,干脆这个学校直接改名为“哈佛学院”,后来升格为“哈佛大学”。
而能够体现美国国家精神意志的“国家大学”——美国联邦中央大学,两次被提出均是在美国两次“统一”之后,即便如此,却仍被代表资本家利益的美国国会给无情地否决掉了。从此以后,美国再也没有了“国字头的大学”——真正的国家大学或者国立大学。这也从侧面说明了美国资本的强大和“无缝不钻”,又无处不在。
把Harvard University翻译为哈佛大学,我个人是持保留态度的;我认为翻译为哈沃大学较为合适,这所大学能够享誉世界,造就了各行各业的精英,恰似一片“沃土”一般,同时,这种翻译适合音译的法则的。哈佛大学以人命名,体现的是美利坚人或者美利坚民族的精神意志;而试图唤起美利坚国家或者政治意识的“美国联邦中央大学”胎死腹中了,压根儿呀,就没有来过。
麻省理工学院的英文简称是MIT,这是晚清时期的翻译,今天会翻译为“马萨诸塞理工大学”(是不是太普通了),当时对美国理解不深,美国的州对应的是中国的省,中国人讲话写字都很省劲儿,把“马萨诸塞州”直接理解为“麻省”了。麻省理工学院由此而来。因为其英文简称,我个人把其理解为“迷娣”,但是这个“迷娣”可不得了,在美国是数一数二的存在,很多排名榜其是力压哈佛的。麻省理工学院简称为“麻省理工”,我个人更愿意称其为“麻工”,其在工科方面独树一帜,哈佛大学也只能够望其项背的,世界排名多次蝉联第一的宝座。历史上的哈佛多次想兼备麻工,怎奈麻工在工科方面实在是强大的令人畏惧,这个“迷娣”是哈佛永远都追不到手的情人姑娘。实事求是而论,在工科方面,“迷娣妹”永远行走在“哈佛哥”的前头,一旦“哈哥”刚刚有所突破,“迷妹”肯定会再次有新的进展。可谓是:迷妹在前头,哈哥跟在后,一路一挥手,跟着不会丢。
到了斯坦福大学了,校名还真有点儿“躺平了也舒坦”的味道儿,人家的大学募集的钱粮在全美也是数一数二的,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规则是通行全球的。有钱了就可以踏平一切障碍了。当初成立的时候,好似“鬼吹灯”一般,因为哈佛大学校长的傲慢和“以貌取人”,凭空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巨大的对手。你哈佛不是在西海岸地带吗,老子去淘金热的东海岸地带去了。一去几千里,成名几万里。老子在某些方面你超过你哈佛的!一个事实就是哈佛、麻工、斯坦福三校在美国争夺第一的程度非常“惨烈”。硅谷因为斯坦福大学而人才源源不断、名扬天下,斯坦福大学因硅谷而背景深厚,默默深耕;就好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合肥的关系一样,互为成就。
如果把哈佛大学称之为“哈哥”或“哈王”,麻省理工学院称之为“迷娣”,则斯坦福大学就是“三爷”了。别看是口称“三爷”,到底谁是真正的“爷”,彼此之间都不会惯着,也会用中国方式给点面子。实力决定谁才是“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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