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26日讯(记者 董婉愉)近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暂行办法》,针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自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南京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申请人全职创业,予以开业补贴一次性每人2000元。 记者26日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规范做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开业补贴申报审核发放而制定。凡符合以下条件皆可申请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宁注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担任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主。申请人全职创业,未在自身创办实体外单位就业参保。补贴标准为一次性每人2000元。同一人、同一创业实体只享受一次。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及无法通过系统申报的可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智慧人社—开业补贴中完成实名注册、业务申请、电子钱包开通等;通过系统后台接口,与工商、教育、社保信息比对,对申报人信息进行初判,并通过系统提示验证信息,反馈审核状态,进入受理审核程序,然后需要注册(地)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开业补贴的受理、初审工作,对申报信息进行人工核验。市人社部门汇总审核结果,将拟补贴情况及相关信息按规定反馈市财政部门并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时将信息反馈区(园区)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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