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政策(美国针对大学)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据美国最高法院官网消息,当地时间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票赞成、3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宣布,全美的公立和私立大学必须停止在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行动”招生计划违宪。该裁定意味着,美国最高法院从事实上禁止美国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将种族作为考量因素。

美国最高法院

上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的兴起,促使美国国会制定了平权法案。法案规定在大学招生、政府招聘时要照顾少数族裔和女性等弱势群体。法案致力于消除种族歧视,给予弱势群体更多优惠政策。但是有些学校硬性规定招收某族裔学生比例,引发“逆向歧视”的争议。

2014年,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录取联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状告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称其在招生中把种族作为录取的一个标准,导致很多成绩优异的亚裔申请人利益受损。美国最高法院于2022年10月开庭审理该案,庭审中,六位保守派法官对允许在大学招生过程中考虑种族问题表示质疑。2023年6月29日,最高法院的裁定推翻了长期以来在高等教育机构招生时有利于非裔和拉丁裔学生的先例。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其撰写的多数意见书中指出,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政策与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不符,缺乏充分针对性和可衡量的目标来保证涉及种族的因素考量。他强调,学生必须根据其个人经历而不是种族来对待。

美国媒体在联邦最高法院裁决出炉后分析指出,该裁决将对美国高校招生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白人和亚裔将从中受益,但非洲裔和拉丁裔等少数族裔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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